知名網(wǎng)站阿里巴巴(中國)莫非是假的?一個名為“2688”的網(wǎng)絡公司近日提起訴訟,把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絡信息中心(CNNIC)和阿里巴巴(中國)網(wǎng)站同時推上被告席。在公司商標、網(wǎng)站名稱、中文域名這三者之間,到底該信哪一個? “我們才是真正的阿里巴巴!”在日前舉行的一次新聞發(fā)布會上,北京正普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正普)總經(jīng)理姚增起對阿里巴巴這個中文域名的歸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時據(jù)姚透露,在此之前的01年1月18日,北京正普以違約和侵權為由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絡信息中心(CNNIC)和阿里巴巴(中國)網(wǎng)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巴巴中國)提出了訴訟! ∥覀儾攀钦嬲陌⒗锇桶停 ∧壳,北京市中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并下達了書面通知。突然冒出兩個“阿里巴巴”,著實讓人有些摸不清頭腦。據(jù)記者了解,1999年5月4日,北京正普向北京市工商局商標局提起申請注冊商標“阿里巴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受理并予以公告。00年9月,阿里巴巴中國對北京正普申請“阿里巴巴”商標提出異議,同時也提出申請注冊“阿里巴巴”商標! 00年9月1日,也是《網(wǎng)站名稱注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的當天,北京正普“阿里巴巴”等網(wǎng)站名稱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了注冊申請,北京市工商局受理了此項申請。幾乎與此同時,阿里巴巴(中國)于9月2日也對“阿里巴巴”等網(wǎng)站名稱提出了注冊申請。 按照CNNIC的域名注冊管理辦法,申請注冊方誰擁有合法的商標權和企業(yè)名稱,誰即擁有中文域名的歸屬權。至北京正普提起訴訟,“阿里巴巴”這一商標權和網(wǎng)站名稱歸屬權仍在審議之中! 00年1月18日,CNNIC推出了“中文域名試驗系統(tǒng)”。北京正普于當日的時間以在線注冊的方式向CNNIC提出注冊“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申請,但因CNNIC把“阿里巴巴”中文域名已經(jīng)預留給了阿里巴巴(中國),故北京正普未能注冊成功。00年11月7日,CNNIC升級中文域名注冊系統(tǒng),正式推出“中文通用域名”,因同樣原因,北京正普仍然不能注冊成功。因此,北京正普對CNNIC預留“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作法提出了異議。 在異議未能得到滿意答復的情況下,北京正普以違約和侵權為由提起訴訟! ”本┱眨侯A留原則合法嗎? 爭議未獲解決,但00年2月9日,杭州市工商局以“侵犯企業(yè)名稱權”為由,沒收了北京正普杭州分公司600張軟件,原因在于這600張軟件均標明了“歡迎訪問阿里巴巴網(wǎng)站www.2688.com”字樣! ∫υ銎鹪诮邮苡浾卟稍L時表示:“我們被所謂的‘預留原則’拒絕了,那么我們要置疑CNNIC,這個‘預留原則’的合法依據(jù)在哪里?” “將中文域名‘阿里巴巴’注冊給阿里巴巴(中國)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從而以作為的方式侵犯了我們的權利,屬于侵權行為,應承擔侵權責任。CNNIC的預留措施實質上剝奪了北京正普的‘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申請權。” 據(jù)CNNIC提供的一份文字材料表明,“中文域名注冊通常是遵循‘誰先注冊誰享有’的原則,但是也確實存在著有人惡意搶注的現(xiàn)象。CNNIC為了避免因為搶注而產生爭議糾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出臺‘保護性預留’的措施,保護那些馳名商標和品牌的中文域名注冊權,但不是對所有的商標和品牌進行保護!薄 ⊥瑫r,CNNIC主任毛偉介紹,“CNNIC決定將阿里巴巴的中文域名注冊權留給杭州阿里巴巴網(wǎng)站,正是因為阿里巴巴網(wǎng)站是馳名網(wǎng)站,根據(jù)在于CNNIC的第五次互聯(lián)網(wǎng)排名中阿里巴巴靠前。對于馳名商標和品牌的中文域名的注冊,是要求提供相應的法律材料的,比如公司名稱和擁有商標權的商標名稱。而阿里巴巴網(wǎng)站擁有這一企業(yè)名稱!薄 ≌劦健邦A留原則”,姚增起則認為:“CNNIC的預留原則初衷是好的,但是合理性并完全代表著合法性。先申請后審查的原則似乎不符合邏輯。CNNIC到底是具有什么性質的機構?它有沒有進行審查的資格?” “阿里巴巴(中國)認為我們是惡意搶注,這是一種歪曲事實的說法。”姚增起說! “⒗锇桶(中國):我們能做的是耐心等待 由于阿里巴巴(中國)的CEO馬云在香港,記者此事采訪了阿里巴巴(中國)網(wǎng)絡技術發(fā)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人認為,阿里巴巴(中國)還未接到任何從法院傳來的正式通知,“現(xiàn)在我們能做的是耐心等待!薄 (jù)悉,阿里巴巴(中國)目前正在籌備上市。盡管該公司一再強調“我們并不是把上市當成目的。”但是,不論阿里巴巴中國最終是否能夠贏得這起訴訟,都要拿到“阿里巴巴”的商標權、網(wǎng)站名稱和中文域名歸屬權,這起訴訟無疑給這次上市運作增加了一個障礙! 鞍⒗锇桶蛯嶋H上在1998年底開始運作了,在否定了眾多的侯選網(wǎng)站名稱后,馬云為我們賦予了一個代表著‘可信的’、‘親切的’的‘阿里巴巴’!必撠熑朔Q,可能正是因此,阿里巴巴(中國)在此事的態(tài)度上調子很低,“如果這個訴訟被受理了,我們的原則是,不管這個案子是往哪個方向發(fā)展,我們希望這個品牌能給商人和用戶帶來的價值!薄 NNIC:我們對此很迷惑 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中心主任毛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CNNIC至今還沒有接到法院的正式通知。據(jù)了解‘阿里巴巴’這一名稱既不是正普公司的商標,也不是它的公司名稱或其他受法律保護的標識,更不是它產品和服務名稱!薄 τ诒本┱召|疑的“預留原則”,毛偉解釋說,“預留措施也是經(jīng)我國知識產權專家討論,并由CNNIC工作委員會和信息產業(yè)部認可后采用的。國際上,為加大馳名商業(yè)標識的保護力度,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普遍采用一種稱為‘日出條款’的措施,即在新增域名正式接受注冊時,通過采取預留的措施給馳名商業(yè)標識以特殊保護。” 那么由此可能產生的大量爭議和訴訟該如何解決呢?毛偉解釋說,“關于域名爭議解決的辦法,如果有爭議,可以作為第三方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協(xié)調;如果協(xié)調不成功,然后雙方可以到法院申訴。由于域名的性,在注冊域名過程中出現(xiàn)爭議是難免的,因此CNNIC委托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作為第三方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為域名爭議提供一種公正、方便、快捷的解決方法。” “正普沒有接受CNNIC提出的爭議仲裁解決的提議,而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泵珎フf,“本案很特殊的地方,主要在于正普沒有有效的企業(yè)名稱和商標權!薄 τ谀壳癈NNIC的中文域名的管理辦法中對注冊管理有缺失的部分,毛偉主張是誰能提供的合法材料,誰將擁有域名的所有權! ”本┦泄ど叹郑何覀儠簳r不發(fā)表看法 最近,在北京市工商局局長王紀平發(fā)表的一篇文章中,主張商標權、網(wǎng)站名稱和中文域名要保持一致。而對這兩項歸屬權具有最終決定權的北京市工商局,卻將“阿里巴巴”的商標申請權給了北京正普,而把“阿里巴巴”網(wǎng)站名稱申請權給了阿里巴巴中國! 2月14日,記者來到主管商標權和網(wǎng)站名稱爭議的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處,副處長郝嘉認為,“CNNIC是具有獨立行政權力的部門,至于CNNIC成為被告,這跟北京市工商局沒有什么聯(lián)系,這其中涉及司法程序,在國家商標局沒有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前,我們作為被領導部門,我們不能妄加評論。” 盡管工商部門沒有此案發(fā)表更多的評論,但其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發(fā)表的談話卻頗耐人尋味,“中文域名的注冊標準過于寬松,申請人提出注冊申請的中文域名,只要不與他人已經(jīng)注冊的中文域名完全相同,即可注冊成功,而不必考慮這一中文域名是否侵害了有形市場中已經(jīng)確認下來的知識產權(如企業(yè)的名稱、字號、商標等)和無形市場中已相對明確的知識產權(如網(wǎng)站名稱),以至出現(xiàn)了大量搶注中文域名現(xiàn)象的發(fā)生。因此,北京市工商局并不承認中文域名作為一種知識產權所享有的各種權利,也不對中文域名所涉及的各種權利進行任何保護